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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承担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需要,药理科拟招聘聘任制人员1名。
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条件
1.专业: 药学或医学检验
2.学历:全日制本科
3.年龄在28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4.具有高度的责任心、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。
5.注重团结,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。
二、工作岗位
1.承担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工作。
2.配合完成I期研究室工作。
三、聘任制人员待遇
1.试用期及各项保险按医院规定执行。
2.正式工作期间,除基本工资外,享受与科室在编人员同等的医院下发的奖金及福利。
四、应聘方式
1.凡有意愿应聘者请于2009年12月21日前,通过Email 提交个人履历、自荐信、有效学历证明、通讯方式,等候面试。
2.经药理科审查认为符合应聘条件者,将通知其来南京总院面试。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,费用自理。
3.面试合格者等待试用通知,签订试用合同,试用期三个月。
五、通讯
地址: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药理科, 邮编 210002
电话:025-80860196,13770786182
联系人:姚老师
Email: ruijz@tom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