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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对象及要求:护送中心护士
1.招聘对象 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或有临床护理经历的护士。
2.年龄要求 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,有临床护理经历者不超过25岁。
3.学历要求 必须是国家教委批准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。
4.健康要求 身体健康,符合规定体检标准,五官端正,矫正视力在1.0以上,身高1.60米以上。
5.品德条件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,敬业精神强,吃苦耐劳,品德优秀。
6.工作任务 运送标本和转运手术病人。
二、招聘程序
1.资格审查 凡有志应聘者请于2009年11月12日前报名,以特快专递邮件寄来本人完整的履历、自荐信、身份证、奖励证书等复印件,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。
2.面试 经过初步资格审查,符合应聘条件者,将在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来我院面试,请面试时携带上述个人资料原件。
3.录用 面试合格者等待录用通知,并签订协议。
三、待遇
1.签订正式合同后,享有医院规定的工资待遇。
2.享受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。
3.档案由医院统一交南京市高层人才市场管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
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护理部
邮 编 210002
联 系 人 孙琳
电 话 025-808602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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